通往国民团结之道路
文: 孙和声 (翻译工作者)   摘自: 东方日报。东方文荟   刊于: 2007年3月04日
实事上,「国家」与「民族」意识没有经过乡土的淬炼,只是外铄的意识,而所有外铄的意识都不可能有恒久的价值。就我国社会系来看,「意识」和「认同」 有密不可分的关系。「认同」是要在团体中为个人定位,在人类社会中为个人找到「同类」,区别出「异类」、由于「认同」,个人才有归属感,因此「意识」与「认同」 应是多元性的,就像一个人可以有「乡土认同」、「国家认同」、「族群认同」等多重的「认同」。

国民团结是多元族群的大马一贯强调的基本国策,只不过,要如何团结则未有定论。从政府的政策走向来看,把各源流的学生纳入同一教育体系,甚至在同一屋檐下上课 可说是一贯的政策走向,政策措施就以宏愿学校、国民学校为首选。

这种政策似乎也受到不少一般上被视为开明人士的欢迎,如詹德拉(Chandra Muzaffar)、哈仑哈欣(Harun Hashim,已故)或最近被官方委任负责写族群关系学教材的三苏安里 (Shamsul Amri Baharuddin)等,大体上均认为多语文源流教育是有碍国民团结的。彼等存心虽善,看法却不一定正确。

在这样的条件下,坚持平等待遇、多元竞争的母语教育活动家也得有一套应对理论,方能理直气壮地坚持下去,以免动辄被扣上极端主义或破坏国民团结的标签。

若国家认同的紧张关系未能有效化解,将模糊政府施政重点以及公共政策理性讨论的空间,也不易凝聚现代社会需要的公正兴论,损害国家的团结与发展。因此,只有为政 者先能够「致虚极,守敬笃」(即捞空自己,勿有成见),才能创造出一个值得信赖的结构体,各族群间不计较先后你我,不要自我混淆,就不会有认同的困忧。也不会因为这样的 困忧,徒增国家的内耗,腐蚀了全民的团结。

我想,若整体政策得当,且运用得宜,教育应有促进国民团结的功能。只不过,条条道路通罗马,通向国民团结的道路,方式并不只一条,也无须限于一条。实则,保持 多元开放与多元并存、公平竞争反而易趋于僵化与抗拒改进,而更重要的是,公民的正当权利与自由选择应受到保障与高扬,而非任由精英操控。

手段与内容的优先顺序应清楚

就多语文源流学校来说,重点应是教育的内容:只要内容正当,用什么语文教育均无碍于国民团结。比如说,仁义礼智信这些最基本的普世价值均存于各大文明、宗教与语系 之中。反过来说,同一文明、宗教和语系之间也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思想倾向者,如同一马来回教徒中,便有传统派、现代派、基要主义派、自由主义派、折衷派等等,这些不同的 思想倾向者若不具备一些基本的普世伦理与人权思想,同样会搞得四分五裂。约言之,重点在于内容、价值、程序理性等,若这些基本要素缺位,甚么单一信仰、单一文化、 单一民族、单一语文都无助于团结。可见,手段(语文)与内容间的轻重缓急,优先顺序是一目了然的。

就人际交流而言,不同语文源流的受教者即便不是在同一空间结构、组织里上课,也可进行有计划、有组织的群际交流。毕竟,事在人为。进而言之,若整体政策失当,学生 的父母本身带有偏见或社会本身就有问题,强制不同源流者同在一起,其效果也可能适得其反。一句话,重点还是教育内容、政策方针、社会风气等;就教育内容而言,普世伦理、 人权理念等最基本的要求应先到位。尔后,在这条件下自由交流方为是。重点则是自由与自愿而非强制。

子日:君子之交淡如水,一个个人、公民或任何群体若具备了人之所有为人的基本价值,是否常粘在一起,已成次要。毕竟人各有志,不是所有人均喜欢常与人(不论是否同类)黏 在一起的。对喜欢张扬个性者来说,有点黏而又不很黏反而是更佳的方式。当然,这样说不等于否定交流价值。

从保扬多元文化或文化、宗教、语文多样性的角度而言,分中有合,合中有分实为更佳的两全其美之方。伸言之,若各个不同的文化、宗教、语文群体可在享有自主性的条件 下与非本族、本教群体在共同课题上,如社会不公、贫穷、贪污、生态环保、治安、效率等方面共同面对的课题,国民团结便已实现。至于不同群体间是否要在更深层次上进行更亲密的交往, 则应诉诸个人选择,也就是宜鼓励而不宜强制。我们应学习懂得尊重他人的自由选择权……只要没损及他人的权益。

在这区域化与全球化加速进展、人际交往更为广泛频繁的当代,19世纪发达于欧洲的那种一个国家、一种语文、一个民族、一种文化的民族国家(nation state)可说已落后于形势。欧洲 人本身亦已成形。从后发优势(advantage of backwardness)的角度来看,我们是否更应明智地选择其善者而从之?

无必要强化群体的地理界线

其实,不论任何群体,只要在地理或观念上为其划上界线,这人为的有形或无形的界线自然会不由自主地形成,实无必要再人为地强化之。比方说,只要大马这个国家在地理上有 其明确界线,其享有共同公民身份的成员自然就会生出彼此为同一国民的成员感(共属意识),以及对这乡土乡亲的人文依恋之情。

以瑞士为例,这个多元文化、语文、群体(德裔、法裔、意大利裔等)的中立和平国,便是成功的分中有合的多元并存国,而且也是世上人均所得最高之一的先进发达国家。 在瑞士,各族裔都享有高度的语文与文化的自主权,但不同族裔之间也能成功地以这多元性为自豪的立国基础。瑞士能,何以大马不能?

谁说分(语文、文化)中有合(共同的公民身份与共属意识)、合中有分不可能?结构上(空间或组织)的分立不必然有碍共属意识的生成。重点是,是否有正当的体制、 政策、无差别的公民资格、公平待遇、法治、得当的社会保障、国民的素质等。一味强调结构上的大一统反而会弄巧反拙。更何况,在这流动多变的当代,人的我群观也可能出现更多样的形式与组合。

我群观的多样形式与组合

比方说,有人便用「游移变异的我群观」(注1)或「本土情怀,区域网络,全球视野」(注2)来形容当代的新加坡华人。有人甚至用「全球我」(注3)来形容自己 (意为有根的天下主义者)。尽管大部分的人民不一定具有这种多样的「我」或「我群」观,分中有合依然是可欲与可能的。对善舆利用多样性者而言,结构上的多样性反而有助 于其自我培养为可自在地进出于双文化或多文化、多语文的双文化或多语文人,进而强化国民竞争力。(注4)

因此,马来西亚社会的多样性或罗杂性(Rojakness),本就是亚洲的缩影(microcoism),若能在思想感情上把这集亚洲多元于一身的罗杂性好好发挥,这成就本身就足以 构成独特的大马个性。这个成就,这个分中有合的罗杂性,正是大马用以建构国民自豪感与共属意识的关键构件。约言之,这是个开不开窍的事宜。如古语有云「和羹之美在于合异,人我之益,在于共济」, 成哉斯言,若不善加利用就太可惜了。

就理想而言,理想的社会应是最大限度的认肯的社会(Community of Consent),而非完全命中注定(Community of Descent)或强制化多为一的社会。所谓认肯, 意味着应为有一定数量的公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平等待遇的选择。至于要化多为一或保持多样,则诉诸个人或群体的自由选择,这才是合乎人性、理性、普世伦理与人权的行为 准则。多样性的功利价值(或善于利用),只是其附加价值,而非根本价植。启蒙时代的理性与人道主义者伏尔泰(F. Arouet Voltaire)在流亡英国时曾言: 「英国或只有一种宗教,它将会变得专制独栽;若只有两种宗教,它将会内斗不休,而英国有约三十种宗教(教派),故得享国泰民安」是句很值得玩味的警句。

注释:

  • 1。 李威宜,《新加坡华人游移变异的我群观:语群、国家社群与族群》,台北唐山出版社,1999年
  • 2。 刘宏,《战后新加坡华人社会的锐变:本土情怀。区域网络。全球视野》,厦门大学出版社,2003年
  • 3。 Pascal Zachary,《The Global Me : New Cosmopolitans and the Competitive Edge》, London : Nicholas Brealey Publishing, 2000
  • 4。Richard Florida , 《The Flight of The Creative ClassL the New Global Competition for Talent》, New York: HarperBusiness,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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